版权登记能够使我们避免版权归属问题的纠纷,但是版权侵权的行为依旧存在着。今天,郑州版权登记——郑州明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整理了一些关于版权侵权的行为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1、未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发表其作品的行为;
2、未经过合作作者许可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;
3、为了谋取某种个人名利或利益,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的行为;
4、随意篡改、歪曲或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;
5、未经过著作人的许可,随意地以展览、摄影或者其他方式使用他人的作品,以及以改编、翻译、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;
6、未经出版者许可,使用其出版的图书、期刊的版式设计的行为;
7、未经过表演者的许可,擅自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,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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